1.新制造业计划
对企业购置工业机器人的,给予购置额10%补助。对企业生产性设备投资3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给予投资额5%补助。对企业生产性设备投资5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给予投资额8%补助。对企业设备、外购技术及软件投资1000万元(含)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给予投资额10%、不超过5000万元补助。
对企业设备、外购技术及软件投资1000万元(含)以上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及应用、高端装备、生物医药、集成电路、新能源新材料产业的技术改造项目,给予投资额20%、不超过1亿元补助。
2.服务业十四条政策
对新药研发、体外诊断试剂研发、细胞产业(指细胞存储、免疫治疗、细胞检测、临床应用)、新型医疗器械研发的健康服务业企业在本年度购置设备额度达到 500 万元以上的,给予8%的补助,单个企业年度最高补助额不超过 100 万元。
【参考政策文件】
【1】桐庐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第7条
【2】桐庐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第13条
【3】桐庐县支持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七条政策第一条
【4】桐庐县支持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七条政策第二条
【5】深入实施“新制造业计划”推进高质量发展二十六条政策第15条
【6】关于深入实施“君山引凤”工程推进杭州西郊人才高地建设的意见第1条
【7】关于深入实施“君山引凤”工程推进杭州西郊人才高地建设的意见第3条
【8】关于深入实施“君山引凤”工程推进杭州西郊人才高地建设的意见第7条
【9】关于深入实施“君山引凤”工程推进杭州西郊人才高地建设的意见第13条
【10】关于深入实施“君山引凤”工程推进杭州西郊人才高地建设的意见第15条
【11】2021年浙江桐庐县重点企业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12】关于深入实施“君山引凤”工程推进杭州西郊人才高地建设的意见第15条
【13】关于深入实施“君山引凤”工程推进杭州西郊人才高地建设的意见第6条
【14】深入实施“新制造业计划”推进高质量发展二十六条政策第2条
【15】深入实施“新制造业计划”推进高质量发展二十六条政策第5条
【16】深入实施“新制造业计划”推进高质量发展二十六条政策第6条
【17】桐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桐庐县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十四条政策的通知第1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