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产品创新
对我县新产品首张第三类、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30万的奖励,通过创新医疗器械产品通道审批成功的第三、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分别给予一次性150万元、80万元的奖励,体外诊断试剂类产品按产品族认定。(注:体外诊断试剂产品如生化诊断、免疫胶体金诊断、分子(PCR)诊断等同系列的产品族分别视为一张证。)
对第三、二类医疗器械完成注册检验的,根据企业实际发生的检验费用,给予5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第三、二类医疗器械完成临床试验的,根据企业实际发生的试验费用,给予3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对生产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首次通过美国(FDA)注册、欧盟(CE)认证、日本药品医疗器械局(PMDA)、韩国(KFDA)注册的第三、二类医疗器械,每个证书分别给予一次性30万元、15万元的奖励。
鼓励产品提升
鼓励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围绕产品品质升级开展创新研究,经国家、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的项目成果,对企业在产品认定过程中实际支付的三类产品注册变更费用给予全额补助,二类产品给予50%补助。
鼓励企业创新驱动
对省级认定的国内、省内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项目,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首台(套)产品应用企业,给予采购额10%、不超过300万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