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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优惠

新制造业计划
  对税收收入首次达到2亿元、1亿元、5000万元的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奖励(进档的奖励差额)。对税收收入300万元(含)以上且亩均税收3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亩均税收每提高10万元再给予5万元、不超过100万元奖励。

浙公网安备 33012202330966号